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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專欄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民事法專欄(140)】假扣押之保全執行,經確定判決否認之效力


 

2010.9.12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選編)

 

最高法院判例:77年台抗字第141

 

要旨:

 

聲請假扣押,應就其請求釋明之,民事訴訟法第五百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

 

甚明。如其欲依假扣押保全執行之請求已為確定判決所否認則其聲請

 

自屬不能准許(參看本院二十七年抗字第七一三號判例)。而提起再審之

 

訴,非有阻斷判決確定之效力。是故對該確定判決提起再審之訴,亦不

 

就該業經否認之請求聲請假扣押

 

 

 

【關鍵字;Keypoint;Keywords】:假扣押、釋明、假扣押之保全執行、確定判決之否認、再審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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