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寶寶痞客邦 首頁 網站導覽 加入最愛
English日本語

民事法專欄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民事法專欄(156)】不動產租賃,其調整租金之訴,原則上限於增減租金之數額


 

2010.12.4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選編)

 

最高法院判例:75年台上字第2126

 

要旨:

 

租賃物為不動產者,因其價值之昇降,當事人固得依民法第四百四十二條規定,聲請法院增減其租金。惟調整租金之訴祇能增減租金之數額不得將原約定之租金種類變更

 

 

 

【關鍵字;Keypoint;Keywords】:不動產租賃、調整租金之訴、租金種類。

 

 


 

帝謙法律事務所官方網站   :http://www.dclaw.tw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網站1:http://www.lawfirm.com.tw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網站2:http://www.lawoffice.com.tw

 




上一則   |   回上頁   |   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