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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專欄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民事法專欄(158)】公司之經理人,具有代表被上訴人(公司)應訴之權限


 

2011.11.13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選編)

 

最高法院判例:75年台上字第1598

 

要旨:

 

經理人就所任之事務,視為有代商號為原告或被告或其他一切訴訟行為之

 

,此觀民法第五百五十五條之規定自明,此項規定於公司之經理人

 

排斥適用。安某既為被上訴人(公司)之經理,而系爭工程又為其所任事

 

務權限範圍內之事項,自有代表被上訴人(公司)應訴之權限

 

 

 

【關鍵字;Keypoint;Keywords】:經理人權限、代表、訴訟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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