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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權益

2015/6/15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生活法律】國外或大陸地區就醫之健保核退
2015.6.15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兔寶寶【生活法律】國外或大陸地區就醫之健保核退

 

問題:到國外或大陸地區,生病住院,支出醫療費用,
可以申請健保核退?(核定後,退返一定醫療費用)

 

解答:【可以】。
必須符合健保署程序及檢具單據等規定,提出申請。
另外,宜注意具有核退上限(每件或每年)。

 

當然,如果投保人本身就有其他(民間)任意醫療險,
就自己本身投保的部分,應可優先適用醫療險為理賠。

 

而此部分涉及個別醫療險或醫療險契約,
實支實付或其他性質內容,應個案判斷。

 

【參考資料、圖片引用】健保署網站
網址:
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x?menu=18&menu_id=702&webdata_id=2274&WD_ID=702

 

2.臺灣地區外:保險對象如到國外、大陸地區旅遊或處理事務,臨時發生不可預期的之緊急傷病或緊急生育情事,必須在當地醫療院所立即就醫時,可檢具下列書據,申請核退醫療費用,核退標準則依全民健康保險給付規定核實支付,惟訂有上限,以支付國內醫學中心標準為最高之上限額,並每季公告,每季上限金額請見首頁 > 一般民眾 > 自墊醫療費用核退 > 在國外或大陸地區自墊醫療費用核退上限。(請向投保單位所屬轄區的分區業務組申請)。

 

(1)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2)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如為中、英文以外之文件時,應檢附中文翻譯。

 

(3)診斷書或證明文件,如為中、英文以外之文件時,應檢附中文翻譯(住院案件者:另檢附出院病歷摘要)。

 

(4)當次出入境證明文件影本或服務機關出具之證明。

 

特別提醒您:
在中國大陸地區就醫,自99年4月1日(出院日)起,申請核退住院5日(含5日,另出院日不計,即103年1月1日住院,103年1月5日出院,計住院4日)以上的自墊醫療費用核退案件,申請之醫療文件「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診斷書」必須先在大陸地區公證處辦理公證書,再持公證書正本向國內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聯絡電話:02-25335995 網址:http://www.sef.org.tw)申請驗證後,才可以採認。惟費用明細及出院病歷摘要暫不需辦理公證驗證。

 

3.申請期限:上述緊急傷病或緊急分娩的醫療費用,一定要在急診、門診治療當天或出院當天起算6個月內(於暫行停止給付期間就醫者,為繳清相關費用之日起6個月內;出海作業船員為返國入境之日起6個月內)。

 

4.申請方式:可由保險對象(法定代理人、法定繼承人)或受委託人向本署轄區分區業務組辦理核退手續,另可親洽本署各分區聯合服務中心或以掛號郵寄方式提出申請,如尚未返國得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請出具委託書,格式如本頁附件。

 

5.申請文件:須檢附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詳本頁附件之表單及核退須知)、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診斷書、住院案件需附出院病歷摘要及當次出入境證明等文件。

 

高雄律師公會理事
楊岡儒律師    敬筆
201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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