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寶寶痞客邦 首頁 網站導覽 加入最愛
English日本語

動物新聞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兔寶寶動物新聞(6)】飼主無奈/寵物安樂園 全都違法使用


 

2010.6.1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標題:飼主無奈/寵物安樂園全都違法使用

 

更新日期:2010/05/31 04:11 

 

 

 

〔記者蔡偉祺、林嘉琪、鍾麗華/綜合報導〕桃園縣 黃 小姐去年向一家位在台北縣淡水的寵物安樂園購入三個塔位,原本業者告知她可以永久使用,後來卻被告知,業者所有的寵物納骨塔竟然是違章建築,且被拆除隊列管。

 

 

 

事實上,目前全台超過二十家加入寵物往生協會的寵物安樂園,全都是違法使用。台北縣政府主任消保官楊舜惠說,業者存放寵物骨灰的設施,不是沒有申請合法使用執照的大違建,就是以農舍或其他名義申請,卻違規做為寵物納骨塔使用。

 

 

 

靈骨塔被拆除消費者求償無門

 

楊舜惠還說,塔位收費少則數萬元、多則數十萬元,但消費者購買後僅有債權(使用權),並非擁有物權,如果靈骨塔因違建被拆除,或是轉手、甚至倒閉,消費者後續都會面臨求償無門的情形。

 

 

 

寵物往生協會理事長郭進億說,連加入寵物往生協會的業者都不合法,遑論未加入的業者。他說,業者不僅面臨存放寵物骨灰的納骨塔「無法」申請合格使用,連焚化寵物屍體的焚化爐也都沒有執照,都是因為國內並沒有相關的法律或規定。他們曾多次向主管的農委會陳情,甚至也抗議過,但至今政府的相關單位仍是將責任推過來推過去。

 

 

 

台北縣經濟發展局表示,商業登記項目並沒有寵物殯葬業,所以業者多以廢棄物處理業和其他服務業申請登記,從事寵物火化和納骨。台北縣政府動物疾病防治所長蔡宗益表示,二○○八年曾有意要和動物用品一起來立法管理,但後續還是沒下文。

 

 

 

農委會畜牧處科長林宗毅坦承,寵物安樂園目前並沒有專法管理,建物由建築管理法規、焚化則依廢棄物處理的法規;農委會曾邀集各縣市政府開會討論是否有必要訂專法,但當時決議認為各地方差異性很大,由各縣市訂自治條例管理即可。

 

 

 

 

 

業者走險棋,消費者買風險,原因都是沒有相關法律保障。楊舜惠說,已請消保會邀集主管的農委會、內政部等單位召開會議,盡早擬定相關辦法,保障消費者權益。

 

 

 

至於桃園 黃 小姐的個案,她得知是違建後要求解約退費,業者僅承諾若日後收到必須拆除公文,才願意退費,台北縣消保官兩度為雙方調解都沒有成功。行政院消保會消保官王德明表示,如調解失敗,民眾可提訴訟,業者必須付「瑕疵擔保」責任。

 

 

 

資料來源:奇摩新聞

 

網址: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31/78/ 26l 1o.html

 

最後紀錄日期:2010.6.1

 

 

 

帝謙法律事務所官方網站   :http://www.dclaw.tw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網站1:http://www.lawfirm.com.tw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網站2:http://www.lawoffice.com.tw

 




上一則   |   回上頁   |   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