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4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選罷法規】政治獻金法問答
目前103年11月底選舉將至,
楊岡儒律師(兔寶寶律師)敬筆 2014.10.14
【問題】什麼是政治獻金?僅僅限於「現金」嗎?收受花圈、
【重點綱要】
1.政治獻金以【經濟利益】判斷!
2.新臺幣二千元以下之實物政治獻金,得免記載。
重點整理:
一、政治獻金之定義,主要依【政治獻金法第2條第1款】規定:「
二、因此,無償捐給政黨、
三、另外,實務上常見的收受花圈、盆景花籃、
(一)一般而言,常見擬參選人成立競選總部或服務處,如基於「
(二)反之,如就其提供之動產或不動產等具有客觀上「經濟利益」
(三)準此,應綜合「捐贈目的」及「實物價值(經濟利益)」
四、其他:
實務上應特別注意,雖政治獻金法第20條第1項但書規定,
【重要實務見解】內政部:台內民字第09901493831號
要 旨:
參照政治獻金法第20條第 1項規定,新臺幣2千元以下實物政治獻金得免記載,
希望這些資料給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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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謙法律-兔寶寶律師 敬筆201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