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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兔寶寶法律新聞】美華裔大學生被拘4天半 「喝尿維生」獲賠1.2億元


 

2013.8.2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註:獲悉該新聞7/31當晚,剛好與蔡前理事長、盧理事長及幾位大律師一同聚會,於是兔寶寶律師簡單說明及討論本件新聞;席宴中幾位大律師均頗有感觸。衷心希望,我國的冤獄處境及賠償,能更加完善。而平面報紙,大概係8/1日起才陸續報導本案。)

 

 

 

(另外,該新聞中,請注意最後面:美國緝毒局(DEA),旋即改善其全國拘留標準及增列攝影設備:「全國性拘留標準,包括每天檢查在拘留室安裝攝像頭」等內容。

 

 

 

原標題:美華裔大學生被拘4天半 「喝尿維生」獲賠1.2億元

 

(2012)4月被無故「遺忘」在美國毒品管制局密閉拘留室4天半,只能靠飲尿維生的美國籍華裔大學生丹尼爾鐘,730日與美方達成和解和解金額為410萬美元(1.2億元新台幣)

 

 

 

鐘的律師尤金艾爾代爾說,由於本案的律師費只佔賠償金額的20%,並且達成和解協議後的賠付是免稅的,因此在扣除律師費後,鐘最終會得到至少320萬美元。

 

 

 

鐘現年25歲,事發時為加利福尼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工程專業大四學生。

 

 

 

2012421日,他到位於加州聖地牙哥大學城附近的朋友家過夜,這一寓所第二天清晨遭緝毒局(DEA)突查。依據DEA文件,執法人員在這處寓所發現1.8萬粒搖頭丸、其他藥品和一些槍支彈藥,包括鐘在內的9人被拘捕

 

 

 

被拘當天,執法人員問了他一些問題,然後告訴他不會被起訴並跟他說,「等一下,我們一會兒就來找你」。鐘簽署文件,被銬上手銬,帶入長約3米、寬1.5米的拘留室

 

 

 

但是鐘被遺忘,連續4天半沒有得到水和任何食物。毒品管制局規章要求工作人員每晚檢查每間拘留室但鐘所在拘留室沒有廁所,本不用做過夜關押嫌疑人

 

 

 

鐘踹門、呼救,無人理睬。他在金屬凳上小便,以喝尿維生;試圖引發頭頂消防噴頭警報,未能成功;出現幻覺,企圖自殺,打破眼鏡片,用碎片割腕,甚至吞食鏡片;想給母親留下遺言,試圖用碎玻璃片在胳膊上寫下「對不起,媽媽(Sorry Mom)」,但只寫完了字母「S」;最後還把鞋帶從門縫塞出,以期引人注意

 

 

 

 

 

最終被發現時,鐘身上沾滿排泄物,身體痙攣,嚴重脫水,食道穿孔,腎功能接近衰竭。他被緊急送至醫院搶救,體重相比4天半前減輕6.8公斤。後來還因為這一極度恐懼和緊張的經歷,患上了嚴重的創傷後心理壓力緊張綜合徵。

 

 

 

他的律師同年5月遞交訴狀,控告DEA做法違背美國和國際法律,構成虐待,尋求毒品管制局賠償2000萬美元。鐘說:「我只想討回公道。」

 

 

 

美國司法部女發言人愛麗森普萊斯證實和解,但拒絕回答其他問題。毒品管制局迄今未予回應。目前,鐘被遺忘拘留室的原因仍不清楚,也沒有人因此受到處罰。美聯社報道,司法部檢察長仍在調查。

 

 

 

鐘的遭遇曝光後,毒品管制局聖地牙哥辦公室負責人威廉舍曼發表聲明道歉,同時表示對這一狀況的發生「深感困惑」。美國司法委員會共和黨人森查爾格拉斯利730日再次要求DEA給出解釋:「這事怎麼發生的?是否有人因此受到處分?毒品管制局有沒採取措施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DEA隨後引入全國性拘留標準,包括每天檢查在拘留室安裝攝像頭

 

 

 

資料來源:奇摩新聞

 

網址:http://tw.news.yahoo.com/%E7%BE%8E%E8%8F%AF%E8%A3%94%E5%A4%A7%E5%AD%B8%E7%94%9F%E8%A2%AB%E6%8B%984%E5%A4%A9%E5%8D%8A-%E5%96%9D%E5%B0%BF%E7%B6%AD%E7%94%9F-%E7%8D%B2%E8%B3%A01.2%E5%84%84%E5%85%83-082930543.html

 

最後紀錄日期:20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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