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節錄】
高雄一名李姓女子今年4月間開車違規迴轉,不慎撞上趙姓女騎士,造成對方受傷。原本以為車禍責任歸責、保險理賠與和解程序照正常流程處理即可,沒想到雙方談了近3個月,趙女卻遲遲不願出面,還透過保險理賠過程提出一項讓李女傻眼的求償理由,聲稱自己因車禍造成「隆鼻假體異位」,因此必須住院「維修」,讓李女難以置信。
對此,律師楊岡儒表示,這類案件重點不在於對方是否曾做過醫美,而是在於能否證明該項損害與車禍之間具有因果關係。也就是說,趙女若主張隆鼻假體異位是車禍造成,就必須提出足夠證據證明,鼻部假體損壞確實是本次碰撞衝擊所導致,而不是其他原因造成。
楊岡儒指出,若急診診斷書上沒有記載鼻部、臉部或頭部相關傷害,後續又隔了一段時間才提出假體異位的主張,保險公司與法院通常會更審慎檢視,至於是否屬於保險理賠範圍,也要回到個別保單內容與責任保險承保範圍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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