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9/4苗栗張英樺網路刊登性交易之訊息違反兒少條例案(三)政府公報刊載
2025.9.4楊岡儒律師
苗栗張英樺違反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案,即
張英樺網路刊登性交易訊息案(刊登引誘人為性交易訊息案)。
一、考據該案檢察官起訴書(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苗栗地院101年苗簡字第282號刑事判決(
裁判案由: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之外,實務上有何資料可供檢索?常見為法院之公開刑案判決(包含公開之檢察官起訴書)。

(張英樺網路刊登引誘人為性交易訊息判決資料)
二、實務上可查詢政府公報,例如:
苗栗縣政府公告101年6月25日府勞社工字第1010126631號刊載:
苗栗地院101年苗簡字第282號刑事判決
張英樺犯刊登引誘人為性交易之訊息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
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圖1:苗栗縣政府101年6月25日公告、張英樺違反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案件)

(圖2:苗栗縣政府101年6月25日公告、張英樺違反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案件)
三、政府公報資料更新及搜尋範圍:
(一)目前(2025/9/4)再次至苗栗縣政府公報檢索,其檢索範圍係於103年開始。亦即先前該筆資料101年張英樺違反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案,例如於苗栗縣政府(網路版)公報,無法直接查詢。
(二)惟查,之前違反兒少性交易條例之公告,仍有
《紙本版》(含網路之電子圖檔)仍可由苗栗縣政府公報101年第8期第2頁、第59頁之公開資料(
苗栗縣政府 府勞社工字第1010126631號)例如:李坤龍、張英樺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案件之姓名及判決要旨查詢。(網路檢索最後記錄日期:2025/9/4)